南京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程序
南京地图 南京城市指南
中国城市地图www.cncitymap.com
城市在线
2007-2-9 12:34:00
一、转让人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;
二、出租人就转让人申请签署意见;
三、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有偿转让协议;
四、自转让协议签订后三十日内,双方当事人到公房经营管理部门办理退、承租手续,并交纳相关费用。
- 最新文章
- 房屋安全管理暨房屋安全鉴定工作..[02-09]
- 领《市场登记证》应提供的材料[02-09]
- (一) 领《市场登记证》应提供的..[02-09]
- 单位作价入股或授权经营土地变更..[02-09]
- 国内投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申..[02-09]
- 南京市新闻出版局收费公示表[02-09]